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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移民加拿大,先给自己打打分(技术移民类)(2004-01-10)


加拿大新移民法关于技术移民的评分标准共设6个项目,总分100分,75分合格,具体如下:
1: 年龄分,满分仍然是10分,仍是21-49岁,这一点没什么变化。这和早先人们 预想的下调到35岁不一样。

2:教育分,满分为25分,这一点比过去的提高了很多。目的很明显,就是使受过高等教育的申请者获得更多的分数,从而提高质量。根据新法,学士学位可以获得20分,硕士和博士可以得25分。之间差5分之多,而老法学士和博士之间只差1分。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新法是在鼓励和奖励高学历。新法在强调学历的同时也注意到教育年限的问题。例如,它要求学士学历获得者要至少受过15年的正规教育,否则也不符合。这一点在保证质量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有些国家,学士学位一年就可以获得,他们的质量比起四年的学士学位显然要差很多。

3:语言能力分,满分24分。同样,是英文和法文两种官方语言。但对于第一外语的评分给予侧重和加更多的分数。根据新法,第一语言的听说读写如果全部流利的话可达16分,但如达不到流利的话,但可以有效地沟通和交流,可获8分。如果只是一般的会,沟通有困难,只能得零分。比起过去的移民法来说,对语言的要求显然是严格了。三个档次拉得很开,差一档就要差很多。而过去的英文是9,8,7,6,2,0几个档,只要你不是0分,都有机会。而根据新法,你如果达不到16分,只拿到8分的话,申请起来就很困难。 过去的评分通常是根据移民官在面试的时候的感觉来给分的,显然这不够客观。为解决这一点,新法第一次正式提出有可能授权给某一组织负责申请者外语水平的测试,例如托福或雅思之类的机构。具体实施的方法并没有明确,但是新法授权给移民部长,她可以决定此事。其实大家都知道,雅思考试这一试点已经在北京和香港实行了两年了,证明还是行之有效的。估计如果采用这样的方法,更多的人将直接获得免除面试,从而使申请的速度加快。从这一点上看应该是好事。

4:工作经验分,满分是21分。评法是第一年15分,以后每年2分直至满分21分。也就是说,具备4年工作经验的即可获得满分。但在这里,新法设置了一个新的标准,就是说什么样的工作经验才被认可。前面说过,新的方法取消了过去的专业限制,其实也并不是完全取消,还是有些限制的,但比过去放宽了许多,据估计新法比旧法的专业认可至少放宽了一倍。哪些专业是新法认可的工作经验呢?共三类人。根据NATIONAL OCCUPATION CODES的定义, SKILL TYPE 0 和SKILL LEVEL A, SKILL LEVEL B 这三类人符合要求。很多人大概不清楚这是指什么,简单说就是指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人,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或者是获得两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人。

5: 事先安排好的工作,满分是10分。这和过去没有变化。多年来,很多移民申请者,包括设在中国的一些中介公司,对此都并不十分清楚,以为加拿大有个公司出个证明表示愿意雇佣就行了。其实并不那么简单。甚至可以这么说,这10分是非常难拿到的10分。这类工作通常是经过加拿大人力资源部审批并认可的工作,移民局才肯加这10分。而大家想一想,加拿大人力资源部一定是要先保护本国的就业市场的,一定要在本国实在招募不到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它才能允许从外国雇人。所以,这类机会是微乎其微的。

6:适应能力分,满分是10分。从分数上看,同老法没什么区别。但在如何评分上确差别很大。过去的方法是全部由面试的移民官主观判断并决定这一分数。是非常主观的一种判分方法。对于申请者来说,也根本没有透明度可言。新法在这方面确实作了很大努力,把这方面的评分很具体化了。如: A, 配偶的教育水准,根据前面说的教育评分法,如果配偶可达10-15分,可加3分;如配偶能达20分,可加4分;如配偶可达25分,则可加5分 B,在加拿大受过教育,如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受过至少两年以上的大专教育,可加5分 C,在加拿大工作过,本人或配偶有一方在加拿大正式工作过1年,可加5分 D,有机会获得人力资源部特批的工作,可以加5分(加上前面的10分,仅此一项可获15分的加分)。E,在加有亲属,本人或配偶在加有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或孙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叔叔姨等,侄子或外甥等,可加5分。这一点与过去没什么变化。
注意,总分一共10分。 这一具体的评分方法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由于所有这些都可以在申请表上体现出来,因此,这就使得很多面试是多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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